2024年4月15-16日,浙江省第十五届美术作品展览的初评在浙江省文联举行。经评选,以下作品为初评入选作品(详单见下文),请入选作者按要求送件参加复评。
省直及杭州市参评作品自行送件,
各市作品(除杭州外)集体送件。
复评送件时间
2024年4月23日9:00-17:00
复评送件地点
浙江美术馆(卸货区)
各市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宁波市美协
方老师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22号宁波美术馆5号门
温州市美协
金老师
温州市文化馆(车站大道627号)
湖州市美协
杨老师
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16-304
嘉兴市美协
吴老师
王老师
嘉兴市南湖区紫阳街191号嘉兴文艺之家
绍兴市美协
郭老师
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龙珠里15号野草杂志社
金华市美协
张老师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义乌街555号北楼2楼金华书画院
衢州市美协
吴老师
衢州市柯城区城隍庙6栋104-109现代画廊
舟山市美协
张老师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曙光村曙光路113号
台州市美协
吴老师
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中路88号台州书画院
丽水市美协
王老师
丽水市人民街561号丽水市文化馆203室
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须自行装裱至可展陈状态(如有需要,请自行购买保险);
2、作品背面右下角须牢固粘贴电子打印的作品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3、艺术设计(八)类参评作品需自行排版打印到一个画面中,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20cm,可在画面中附简短设计说明。
4、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十二)类作品已寄送U盘的无需再送件。
复评入选名单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ttyxkyHArazv8Oz51N0j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