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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中国画、油画广西初评作品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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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10     更新时间:2024-03-19    截止日期:2024-04-30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以下简称“全国美展”)创办于1949年,至今已经成功举办13届,推出了一大批美术人才和美术精品,为推动新中国美术事业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共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中国画、油画广西初评作品投稿、收件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赓续中华文脉;立足中国大地,讲好中国故事,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经典性、传承性、创新性相协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广西初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并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上送作品名单研究确定评审结果。
  组长:韩流
  副组长:匡达蔼石向东
  成员:罗东斌陈毅刚王锐韦文翔韦俊平邓彬许菁李永强宋忠阳林海孟远烘黄华兆蔡群徽
  办公室主任:陈毅刚(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美协,具体负责组织、发动、征集、评审和送展等各项工作,并与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相关工作。
  (二)成立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广西初评工作评审委员会,由领导小组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组成原则》选定评审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中国美协分配给广西中国画、油画的送展名额提出建议上送作品。
  (三)成立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广西初评工作监审委员会,由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三、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审委员会评审(2024年5月1日—30日)
  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照片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照片初审,根据中国美协分配给广西的送展名额,按1:2的比例评出入围作品,入围作者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送作品原件参加复审。
  第二阶段,原作复评:由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入围的原作进行复评,根据中国美协分配给广西中国画、油画的送展名额,按照1:1.5的比例提出建议上送作品。
  (二)领导小组终审(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
  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广西初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建议上送作品进行评议,并根据中国美协分配给广西中国画、油画的名额确定上送作品。
  评选结果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确认后上送分展区。
  四、作品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聚焦主题,生动描绘壮丽辉煌的时代图景,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创作目光投射到最广大人民群众,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展现中国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彰显中华审美旨趣,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注重提升艺术水平和质量,把握学术性、多样性、创新性原则,发挥美术作品温润心灵、启迪心智、引领风尚等方面的作用。
  (二)投稿作者必须为广西户籍。
  (三)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中国画、油画作品,无论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投稿。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评选确定的直送作品直接向相应展区送件参评。
  (四)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2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五)作者需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如有作品高仿、抄袭、剽窃等情况,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作品情况,展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
  (六)多幅组画作品以1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单件作品的尺寸规定。重大题材创作、超规格作品,须经作者向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广西组委会申报批准后,由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广西组委会上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批复后,方可送件参评。
  (七)作品照片初审: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画种、尺寸(高cm×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八)原作复评: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中国画、油画作品原作尺寸规格要求如下:
  中国画:(1)作品装裱配框后最长边尺寸不得超过240cm。(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3)单片作品每幅作品装塑料筒或纸盒,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须粘贴《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附件下载)。
  油画:(1)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得超过240cm。(2)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3)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需装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须粘贴《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附件下载)。
  五、收件时间、地点
  (一)作品照片初审截稿时间:自2024年3月8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以收件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28号广西美术家协会,邮编:530023,联系人:莫平常、黄晓蕾,办公电话:0771-5624374、5625061。
  (二)原作复评收件时间:2024年5月9日—15日,收件地点另行通知。
  六、落选及入选展览作品在展览结束后,全部退还作者。
  七、凡投稿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特此通知。
  广西美术家协会

  2024年3月8日

https://mp.weixin.qq.com/s/3AjKhfTTLWidBdcfrvK2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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