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外形象宣传,更好地展示横渡镇自然风光、地域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点、历史古迹、新农村建设、历史变迁等多方面形象,中共三门县横渡镇委员会、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决定与三门县摄影家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山海古津•诗经横渡”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三门县横渡镇委员会、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三门县摄影家协会
二、第一期“横渡之秋”征集内容(10月-12月)
征集内容:
1、新农村。岩下潘、东屏、双林等新村新貌,包括美丽庭院等。
2、自然风光。横渡的大白溪、铁强蛎江滩、千亩稻田等自然山水风景。
3、传统文化:东屏古村、岩下古村、桥头古村、王岐庄古村等历史古迹和民俗传统文化。
4、景区景点:横渡美术馆、情人谷景区、双尖山景区等风景及相关活动照片。
5、共富场景:丰收场景、共富工坊、共富摊位等。
三、征集数量与稿酬
征集分四期(四个季度),每期20件(具体件数根据来稿情况,可增减),每件稿酬300元,四期征集结束后在所有投稿作品(包含季度入选作品)中评选出:
一等奖1件,每件稿酬3000元。
二等奖3件,每件稿酬1500元。
三等奖5件,每件稿酬800元。
入选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由入选者自己缴纳,获奖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缴。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三门县摄影家协会条件。
四、具体征集办法
(一)征集对象
各地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和办法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分四期(四个季度)进行,每期设立征集主题和内容,并评选出入选作品。四期征集结束后在所有投稿作品中评选出等级奖。
(三)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须符合征集主题与内容要求。所有征集的摄影作品必须是拍摄于三门县横渡镇域范围内,或是横渡镇所属的企业单位。可以是单幅或组照,组照4-8幅,彩色或黑白均可,器材不限;投稿作品需有作品名称,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格式为JPG,长边1000像素;谢绝提供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裁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元素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2.投稿作者同时应提供每件作品的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描述+拍摄地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作品本身不得标有作品名称以外的任何标记(边框、文字)。
3.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等公益性宣传的使用权,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4.季度入选作品的大图提交、稿酬支付等事项由横渡镇与作者联系,并公示入选作品;等级奖作品在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获奖作品的大文件(jpg格式不少于5M,长边不小于4000像素),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弃权。
5.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对本次入选获奖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
6.投稿作者在进行作品创作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在确保自身及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开展创作活动。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四)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和入选获奖作品大图发送至“山海古津•诗经横渡”主题摄影作品征稿邮箱:384060232@qq.com
https://mp.weixin.qq.com/s/Xb-u9uqS7bB5M3fe8MoW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