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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向未来——第九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征集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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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10     更新时间:2024-02-10    截止日期:2024-05-10

  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好年华朝花夕拾
  新时代光影同行
  第九届海峡两岸青年
  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
  作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台湾有关机构等共同主办的第十六届海峡影视季的一项重要活动,由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台湾微电影创作协会等承办,厦门文广影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的第九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继续以“携手向未来”为主题创作有思想、有情怀、有特色的网络视听作品,旨在挖掘两岸同胞血肉联系中的乡情亲情、风土人情、追梦故事、文化故事,助力海峡两岸青年从业者互相交流学习,传承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用影像讲好中华民族新时代故事。
  征集要求
  ●征集时间
  2024年2月26日-5月10日
  ●征集对象
  两岸高校、影视机构及视频创作青年爱好者等(年龄35周岁以下)
  ●征集类型
  网络电影、网络微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纪录片(含网络微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短视频六大单元网络视听作品
  ●作品要求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中国当代优秀青年敢闯敢拼、传承发扬民族精神的思想理念和处世之道,传播新时代正能量;
  2.注重展现青年人日常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表现海峡两岸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
  3.具有较高思想境界、良好的艺术表达手法,优秀的观赏体验;
  4.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
  5.应为2023—2024年度创作,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
  ●其他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
  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对因著作权以及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影片创作版权归主创团队所有,主办方享有展播权;
  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5.主办方有权对创作作品内容及画面进行审核,如有不恰当内容及画面需配合主办方进行调整,方可继续参赛。
  申报材料
  ●报名表及版权承诺书
  第九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参展作品报名表(签字、扫描)、版权承诺书(签字、扫描),文件可PDF/JPG格式;
  ●作品海报
  JPG和PSD格式各一版:
  横版海报(JPG+PSD格式)1920×1080;
  竖版海报(JPG+PSD格式)770×1080;
  ●作品正片
  短视频时长10分钟以内;微短剧每集时长15分钟左右(需报3集以上剧集);其他网络作品按广电总局节目作品备案管理相关要求;
  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唱词(须配字幕)、主创及机构名单;
  格式为1080P、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
  音频为立体声,字幕为中文或中英文;
  ●片花/预告片
  时长30秒以上;
  格式为1080P、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
  作品提交
  ●表格下载
  *下载报名表格和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并填写完整信息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回复“网络视听”
  ▷登录官网http://gdj.fujian.gov.cn/
  ▷扫描下方二维码
  ●提交方式
  参展者将参展作品、海报、预告片或片花、纸质报名表(签字版)和授权书(签字版)的扫描件以邮件或云盘链接方式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qnwlst@163.com
  评选阶段
  ●初筛阶段
  从征集作品的每个单元中筛选出30部作品共180部进入作品初评阶段
  ●初评阶段
  从180部作品中评选出36部左右作品进入到终评
  ●终评阶段
  围绕最佳网络电影、最佳网络微电影、最佳微短剧、最佳网络纪录片(含网络微纪录片)、最佳网络动画片、最佳短视频六大单元评选出共2部评委会特别推荐作品和10部最佳作品。
  ●评选方法
  由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导演等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评审结果由组委会会同组织方共同评定。
  ●表彰奖励
  组委会对本届活动中获评的“评委会特别推荐作品”和“最佳作品”将在第十六届海峡影视季晚会上表彰发布,并发放相应扶持资金。同时,对提名入围的其余20部左右作品颁发奖状及相应的扶持资金。
  展播平台
  两岸主流媒体、重点网络视听平台及两岸部分影院、高校等。
  其他事项
  △未尽相关事宜可咨询林先生(联系方式:)或陈先生(联系方式)、或联系0592-6106018;
  △本活动解释权属“2024年第十六届海峡影视季——第九届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组委会所有;
  △活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组委会将视情及时在官方渠道发布活动的变更事项和信息。
  *本文部分素材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福建广电网络融媒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品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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